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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2年保定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通知公告】 加入时间:2022年04月22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Kjc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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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各处室: 根据保定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2年保定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第一批)的通知》,经学校研究决定,现组织我校教职工申报2022年保定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第一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社会发展类: 重点支持方向:生物医药、资源环境、卫生健康领域以及社会公共事业领域的关键技术研究,积极推动食品安全、公共安全与应急产业、城市安全与发展、政法科技、文体事业和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发展。 申报材料:《保定市社发类项目申请书》 咨询处室:社会发展科技处:0312-3312070 2.软科学类: 重点支持方向: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研究、京雄保创新链深度融合研究、推进京津保技术市场一体化研究、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研究、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研究、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研究、推进开放创新体制机制与政策研究;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创新发展,对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 政策规划方向研究; 围绕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激励改革、科研人员薪酬激励改革、科研活动容错纠错机制建立及其它问题研究。 申报材料:《保定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 咨询处室:综合规划和政策法规处:0312-3312067 3.高新技术类: 重点支持方向:现代通信、大数据、机器人、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智能电网、新型显示、新材料等产业发展项目应用及研究。 申报材料:《保定市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请书》 咨询处室:高新技术处:0312-3312060 4.农业类 重点支持方向:现代都市农业发展,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及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重点围绕粮棉油绿色高效生产、特色经济作物绿色优质高效生产、林果栽培模式创新与提质增效、畜禽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资源高效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农业信息化机械化及装备智能化、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等方面开展技术研究,为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配置先进创新链,用先进的技术、绿色的模式、科学的标准驱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突出种质资源挖掘创新、生物育种技术创新和标志性新品种培育,重点围绕粮棉油、杂粮、蔬菜、林果药用植物、畜牧水产等方面开展种业创新。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布局,促进已取得关键核心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和产业化,推动我市产业向中高端跃升,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申报材料:《保定市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请书》 咨询处室:农村科技处:0312-3312061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用户注册、项目申请书填报、单位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等具体程序详见“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流程说明”(市科技局网站-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s://121.18.64.248:81/bdkjjh)-“流程说明”)。 三、申报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应为保定市所属的或者在该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承担项目。 2.项目承担单位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3.项目负责人为在职人员,未满60岁,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项目组成员、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相关事项 1.同一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最多申报1项。 2.项目组成员(非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2项。 3.有在研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第一名)是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 4.有在研项目,在研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可再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 5.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中人员,不具备本次项目申报资格。 6.自筹经费项目严格按《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保定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办法》管理。 7.项目的执行期不得超过2年。 四、截止时间:2022年4月27日17:00 五、联系方式:科技处:仇小玲1983390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