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29号)要求,学校组织所有教师参加寒假教师研修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的“寒假教师研修”专题课程,包括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优秀教师典型的示范引领、强化对教师的关心关爱、提升教师综合育人能力等5个专题课程。
二、培训时间
“教师直播教学安全”课程于2022年12月开放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优秀教师典型的示范引领、强化对教师的关心关爱、提升教师综合育人能力等4门课程于2023年1月5日开放学习,研修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
三、培训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在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完成认证,进入“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详见附件《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2023年“寒期教师研修”学员操作手册(高教)》。
四、培训要求
参培教师须完成寒假教师专题研修6个学时,其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2学时(90分钟),其他每门课程1学时(每门课须学习不少于45分钟)。研修结束后,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为参培教师提供电子学习证书,培训学时计入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教师培训学时。
五、上报材料
各教学科研单位要把专题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扎实做好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发掘并推广典型案例,切实发挥专题资源在服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提升方面的作用。各学院按照网络培训要求收集教师个人的学习过程材料(包括视频截图、个人学习笔记或总结),并填写学习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教师发展中心拟于1月底、2月初进行学习材料抽查。各学院撰写寒假教师研修总结报告,梳理主要做法、工作成效,总结盖章扫描PDF版于2023年2月15日前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
附件:1. 学院教师培训情况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