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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5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5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  系:
为表彰学有所成的优秀毕业生,鼓励广大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关于做好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冀教就业【2012】1号)和《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有关规定,学院决定在2015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工作时间:
2015年4月15日—5月29日。
二、 各系初审名额:
省级优秀毕业生初审名额不超过本系毕业生总数的5%,各系具体名额如下:
地科系:43名;工程系:41名;经济系:47名;
管理系:35名;外语系:6名;信工系:11名;
院级优秀毕业生初审名额不超过本系毕业生总数的10%,各系具体名额如下:
地科系:86名;工程系:83名;经济系:95名;
管理系:70名;外语系:12名;信工系:23名;
三、 评选标准及程序
(一) 省级优秀毕业生和院级优秀毕业生不可兼得;
(二) 省级优秀毕业生具体条件:
1、各科成绩本专业排名前15%,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2、曾荣获院级及以上级别奖学金(不含励志奖学金);
3、至少获得二次院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不含奖学金);
4、取得《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实施细则》规定的学分;
5、其他条件见《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三) 院级优秀毕业生具体条件:
    1、各科成绩本专业排名前30%,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2、至少获得一次院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不含奖学金);
3、取得《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实施细则》规定的学分;
4、其他条件见《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四)评选程序及其他事项参见《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优
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四、 各系上报初审材料
请各系于2015年5月22前将以下材料报学生工作处:
1、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
2、个人成绩单,加盖系、教务处公章;
3、评选登记表,一式二份,电子录入,签字盖章、纸质打
印,附电子版;
4、《情况登记表》一份,电子录入,纸质打印,签字盖章、附电子版。
五、 工作要求
(一)各系要加强领导,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对不按规定程序、弄虚作假等情况,学院取消其评选资格及所在系评选指标。
(二)全体毕业班辅导员要切实负责,认真落实,坚持民主、
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评选 工作顺利开展。
(三)做好优秀毕业生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在毕业教育、文明离校等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
 
附件:1、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情况登记表
2、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情况登记表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