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工处:
依据《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确保个税改革中“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两项教育专项扣除政策落实落地。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3月5日-2021年3月10日
二、核准与补录内容
参照通知附件中《高等学校学生信息核准与补录信息项》表格列,需核准与补录内容如下:
1.核准内容:1XH(学号)、2XM(学生姓名)、3ZJHM(学生身份证件号码)、6RXRQ(入学日期)、7XJZT(学籍状态)。
2.补录内容:5SFZZ(学生是否在职)、8FMXM1(父母或监护人1姓名)、9FMZJLX1(父母或监护人1身份证件类型)、10FMZJHM1(父母或监护人1身份证件号码)11FMXM2(父母或监护人2姓名)、12FMZJLX2(父母或监护人2身份证件类型)、13FMZJHM2(父母或监护人2身份证件号码)。
注:已补录过信息的学生需核准本人上一阶段已补录信息列。
三、工作要求
1.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关系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各单位务必深入学习领会相关政策文件精神(见附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责任到人。
2.各学院、学工处负责通知并组织本单位学生进行信息核准与父母信息补录工作。为减少人工输入错误,各单位应安排两组人员分别输入一遍,进行比对确认。
3.各学院务必按要求以学院为单位于2021年3月10日前将本单位学生信息数据库电子版及纸质材料相关负责人、主管院长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教务处教务科。
4.教务处负责按照通知中附件的信息技术标准和要求完成信息上传等工作。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务必以教务处下发的《保定理工学院学生信息核准与补录信息项数据库》为准,以专业为条件筛选本单位学生数据库信息,并按要求打印纸质版进行核准与补录电子数据的采集工作。(注:<序号>列请按1、2、3、…100…格式依次填充。)
2.为避免出现乱码,所有涉及核准与补录的电子数据采集表格列,请一律设置为文本格式。
3.其它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教务处,公办电话:0312-2195519。
附件: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号、学生信息核准父母信息补录工作指南请下载以下附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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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1年3月7日